信件内容: |
2018年我公司为鲁山县汉飞蓝韵豪庭小区垫资安装了3台电梯,合同约定当年结清电梯款。而开发商当年只给你了每台1万的定金,项目烂尾拖欠到2023年,露峰办事处接管该项目,为启用电梯,给我公司7万元,开发商答应电梯调试好后,就支付剩余的电梯款,而直到2023年底才在我们多方投诉下,给了10万,截止目前,仍有50%(25.68万)的电梯款没有支付。开发商强行非法使用电梯,多次催要,电话不接,微信不回,露峰街道办把责任全部推到开发商身上,不予支付剩余的电梯款。其实,该项目并不缺钱,该项目是鲁山县保交楼项目,2023年复工之前,业主们就集资了600多万房款,交到了露峰街道办,后续又收了很多钱。这些钱就是用来支付该项目工程款的,可露峰街道办以业主代表不同意支付我们的电梯款为借口,就是不肯支付。很多业主说从来没有反对支付我们电梯款,只要能解决问题,为啥不给电梯款呢。不结清电梯款,电梯无法验收,业主们不能正常使用电梯,受害的是广大业主。我们是郑州的外来客商,本来是帮助地方垫资解决问题的,最后连本金都要给我们吃掉,这是典型的欺负外地人,恶化营商环境。鲁山县这样的人文和商业环境,谁还敢来投资?恳请
督促鲁山县有关部门,纠正这种推诿扯皮的不正之风,树立诚信、公平的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