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对市场主体监管活动的主要方式,是优化农业农村发展环境,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为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职工作,正确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随机抽查频次和时间。根据《平顶山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平双随机办[2024]6号)要求,我局分别制定农资市场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1次,畜牧投入品市场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1次,检查时间为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具体执法检查时间及行程安排由所抽取的执法人员自行确定。
(二)随机抽查事项内容。根据《平顶山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平双随机办[2024]5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度平顶山市农业农村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方式等。
(三)随机抽查流程。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随机从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匹配执法检查人员。2、开始检查。按照《平顶山市农业农村系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平农〔2020〕2号)要求,完成检查任务。3、随机抽查结果应用。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检查方式采取实地检査为主,并结合利用书面检查、资料查看等,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录入抽查检结果,并向社会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是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单位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要求的学习,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相互协调执法检查时间,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促进事中事后监管公平、有效、透明,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2024年度平顶山市农业农村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2024年度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
2024年6月11日
附件一:
平顶山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部门 名称 |
抽查事项 名称 |
抽查依据 |
检查 主体 |
事项 类别 |
检查对象 |
抽查 比例 |
抽查频次次/年 |
检查 方式 |
备注 |
1 |
市农业农村局 |
农作物种子登记证、标签监督、种子质量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市农业农村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种子生产经营者 |
5-10% |
1-2 |
现场检查、抽查 |
|
2 |
市农业农村局 |
农药登记证、标签、产品质量、使用监督检查 |
《农药管理条例》 |
市农业农村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农药生产经营者 |
5-10% |
1-2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
3 |
市农业农村局 |
肥料登记证、标签 监督检查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市农业农村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肥料生产经营者 |
5% |
1-2 |
现场检查、抽查 |
|
4 |
市农业农村局 |
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市农业农村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
5-10% |
1-2 |
现场检查、抽查 |
|
5 |
市农业农村局 |
农业植物检疫检查 |
《植物检疫条例》 |
市农业农村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农作物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的生产基地及跨区域调运者 |
5-10% |
1-2 |
现场检查、抽查 |
|
6 |
市农业农村局 |
生猪屠宰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市农业农村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生猪屠宰企业 |
100% |
1-2 |
现场检查 |
|
7 |
市农业农村局 |
饲料、饲料添加剂 监督抽查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市农业农村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
5-10% |
1-2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
8 |
市农业农村局 |
兽药质量监督抽查 |
《兽药管理条例》 |
市农业农村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企业 |
5-10% |
1-2 |
现场检查 |
|
9 |
市农业农村局 |
生鲜乳质量安全 监督检查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 |
市农业农村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生鲜乳收购站 |
20% |
1-2 |
现场检查、抽查检测 |
|
10 |
市农业农村局 |
动物诊疗机构 监督检查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市农业农村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动物诊疗机构 |
30% |
1-2 |
现场检查 |
|
备注:1、事项类别填写重点检查事项或者一般检查事项
2、抽查比例根据工作实际结合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确定
附件二:
平顶山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检查计划
序号 |
抽查 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 对象 |
事项类别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检查时间 |
是否为“一业同查” |
1 |
农资(种子、农药、化肥)经营行业 |
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标签监督、种子质量检查;2.农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台账、产品质量、使用监督检查;3.肥料登记证、标签监督检查。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局:登记事项检查。 |
农资生产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局 |
2024年3月1日至12月30日 |
是 |
2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企业 |
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1.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2.兽药监督抽查。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局:登记事项检查。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局 |
2024年3月1日至12月30日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