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鲁山爱心医院的行政处罚公示 平卫医罚﹝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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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鲁山爱心医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237880768782 |
法定代表人 |
叶其昌 |
地址 |
鲁山县南环路东段金章路口 |
行政处罚种类 |
警告,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卫医罚〔2025〕1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郭新华16040022039、 张璐璐16040022026 |
违法事实 |
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
主要证据材料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各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投资人叶某昌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被委托人叶某昊身份证复印件1份;5份住院病历部分内容复印件;照片粘贴单1份;现场笔录1份;询问笔录3份;医师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各3份;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2份;鲁山爱心医院文件汇编职责与制度部分内容复印件1份;送达地址确认书1份;2024年12月12日执法人员在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中查询的关于鲁山爱心医院的案件查处信息打印页共3页。 |
处罚依据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 |
适用裁量标准 |
《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 年版)》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放弃陈述申辩 |
法制审核情况 |
通过 |
集体讨论情况 |
无 |
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3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1月13日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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