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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十四五”循环经济 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1 浏览次数: 浏览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平顶山市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顶山市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十四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等级、开放层级、城市能级跃升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谱写高质量转型发展新篇章的重要阶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对保障全市资源安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969号)、《平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河南省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豫发改环资〔20211113号),深入推进我市循环经济发展,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形势

一、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成效

十三五时期,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二五末下降25%,单位GDP用水量累计降低31%2020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率达到75%

循环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实施静脉产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工建设宝丰县静脉产业园、叶县静脉产业园和鲁山静脉产业园,初步形成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龙头,协同处置餐厨垃圾、城市污泥和各类废弃物的产业发展格局。

二、十四五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期,发展循环经济有诸多有利发展条件,也面临加快“补短板”现实挑战。

从政策宏观环境看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生态文明必然要求。党中央提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要求经济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逐步实现与能源资源消耗“脱钩”。国家和省级层面相继出台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法规、投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为循环经济发展融入生产生活各领域、全过程带来新机遇。

从产业发展要求看发展循环经济是破解资源环境问题基础之策。当前,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矛盾突出,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循环经济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取得突破,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更加明显,资源节约利用和废旧物资再生利用等产业规模日趋壮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对保障资源安全、实施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美丽鹰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从我市发展基础看发展循环经济具有较好资源禀赋和基本条件。我市是一座成熟的资源型城市和老工业基地,是全国首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以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为抓手,形成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推动建设了一批煤矸石、尾矿、赤泥、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出台了《平顶山市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是全国首家、目前唯一出台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地级市。同时,我市循环经济发展还存在区域和领域发展不平衡,龙头骨干企业数量少,产业竞争力不强,政策激励引导机制不健全,循环产业体系尚未形成等问题。

综合分析判断“十四五”时期,我市循环经济发展具备良好外部环境和内在发展基础,必须紧紧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强规划引导,完善政策举措,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由区域和局部示范试点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全过程转变,把循环经济发展贯彻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壮大发展规模,提升发展质量。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资源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核心,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为目标,着力建设现代化循环型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深化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再生资源利用水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建设经济强市、生态强市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减量优先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坚持源头减量,大力推进再利用和资源化,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

坚持创新驱动。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科技创新、机制创新和模式创新,加大创新投入,优化创新环境,完善创新体系,强化创新对循环经济的引领作用。

坚持突出重点。提高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种等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强化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补齐资源回收利用设施能力等方面短板,切实提高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坚持市场主导。综合运用规划引领、政策扶持等手段,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参与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循环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长效发展机制初步建立,循环经济制度体系较为完善,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更加完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能力进一步提升,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成,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资源利用方式更加集约高效,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绿色低碳产品使用比例显著提高,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

到2025年,全市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约20%,单位GDP能源消耗、用水量比2020年分别降低16%、12%左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废纸利用量达到40万吨,废钢利用量达到150万吨,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达到30万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120亿元。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推进工业绿色升级

推行重点产品绿色设计。落实产品绿色设计政策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无毒无害、低毒低害、低(无)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等环境友好型原料。推广易拆解、易分类、易回收的产品设计方案,提高再生原料的替代使用比例。推动包装和包装印刷减量化。严格执行重点产品绿色设计评价技术规范,支持企业绿色产品设计,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推广绿色设计案例。

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实施分类管控。加快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推进钢铁行业生产绿色化、装备大型化、企业智能化、钢材精品化发展,降低吨钢综合能耗。推进化工、建材、有色等行业向新型材料、高端材料延伸,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进一步布局新型建材产业链条,培育一批本地优势企业。

持续培育绿色产业。结合我市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聚焦壮大绿色产业发展规模,培育节能环保特色装备生产基地。以节能环保产业提质发展为重点,加快培育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推动市场亟需、有市场竞争力的高效节能和先进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建设。

强化重点行业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引导其他行业自觉自愿开展审核。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提高清洁生产审核质量。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行动,推动钢铁、焦化、建材、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一行一策”制定清洁生产改造提升计划。加快推进生产过程废气废水废渣无害化处置,提升企业生产绿色化、清洁化水平。加快清洁生产技术创新、成果转化。

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加强对低品位矿、共伴生矿、难选冶矿、尾矿等的综合利用,推进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利用。进一步拓宽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渠道,扩大在生态修复、绿色开采、绿色建材、交通工程等领域的利用规模。加强赤泥、磷石膏、电解锰渣、钢渣等复杂难用工业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技术研发。推动矿井水用于矿区补充水源和周边地区生产、生态用水。加强航道疏浚土、疏浚砂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创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模式,创新协同利用机制,推动区域大宗固废协同处置利用。创新管理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

专栏1  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工程

以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绿色发展为核心,加强系统治理,创新利用模式,促进大宗固废实现绿色、高效、高质、高值、规模化利用。

(1)创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模式。在煤炭行业推广“煤矸石井下充填+地面回填”,促进矸石减量;在矿山行业建立“梯级回收+生态修复+封存保护”体系,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在钢铁冶金行业推广“固废不出厂”,加强全量化利用;针对退役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固废,探索规范回收以及可循环、高值化的再生利用途径。

(2)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行动。聚焦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等重点产废行业,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3)骨干企业示范引领行动。在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上下游产业带动能力、掌握核心技术、市场占有率高的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发挥带动引领作用。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推广行动。将推广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纳入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鼓励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优先采购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绿色建筑使用以煤矸石、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

推进开发区绿色化发展。强化不同行业间和上下游企业间原料产品互供、能源资源协同利用,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推广使用再生产品和再生原料,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鼓励园区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绿色化。推进钢铁、有色、冶金、化工、建材、装备制造、轻工业等重点行业企业绿色循环发展。加强企业、园区、城市间能源资源等设施共建共享,有序推进园区供水、供电、供热、供冷、照明、通讯、运输、建筑等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逐步实现热、电、冷、水四联供,促进各类基础设施资源共享、集成优化。推进有条件的园区、厂区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专栏2  园区绿色化发展工程

(1)园区综合能源改造。推广“清洁友好、多能联供、智慧高效”综合能源服务模式,以系统“集成化”为技术统领,以“智能化”为核心,实施能源生产侧、消费侧一体化改造,推进分布式多能互补供应、能源梯级利用、综合能效提升改造,有效调整能源供给和消费结构,全面提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2)园区绿色化改造。以化工、建材、装备制造、食品加工、轻工等为主导产业的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加快推动实施园区上下游产业链接、资源循环利用、企业清洁生产、废弃物集中处置,加快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的资源产出率,促进园区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提升,到2025年,力争创建绿色工厂(园区)20家。

二、加快发展循环农业

加强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林业废弃物、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等农林废弃物高效利用。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坚持农用优先,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提升秸秆原料化、能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升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加快打通粪肥就近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加强废旧农用物资回收利用,引导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用物资企业、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主动参与回收。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加强对农用薄膜使用和回收监管指导,推动生物可降解农用薄膜试验和示范应用。

推行循环型农业发展模式。推动种养结合、农牧结合、养殖场建设与农田建设有机结合,积极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推广畜禽、鱼、粮、菜、果、茶协同发展模式。打造一批生态农场和生态循环农业产业联合体,推进“三品一标”标准化基地建设。推进农村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发挥清洁能源供应和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综合效益。构建林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广林上、林间、林下立体开发产业模式。推进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生物质能、旅游康养等循环链接,鼓励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实施农业节水、农药化肥使用减量行动,到2025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75万亩,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稳定在43%以上。

专栏3  农业循环经济工程

(1)培育工农业复合型循环经济。在农业生产大县,依托农业生产龙头企业,以农业领域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推广种养结合、农牧一体生态养殖模式,构建完善绿色农业链条,推动农林牧渔多业共生、农工旅复合发展。

(2)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开展专业化、精细化的运管服务,打通秸秆产业发展的“最初一公里”。因地制宜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发挥好秸秆耕地保育和种养结合功能。积极引导秸秆等生物质能的能源化利用,优化农村用能结构。不断拓宽秸秆原料化利用途径,鼓励利用秸秆生产环保板材、炭基产品、聚乳酸、纸浆等,推动秸秆资源转化为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

(3)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构建“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行”的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大力推广全量收集、发酵制肥、液体粪肥机械化还田等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综合利用畜禽粪便和秸秆资源,加快构建原料收储运、生物天然气生产与消纳、有机肥利用产业体系。

三、推动服务业绿色发展

打造绿色物流。积极调整运输结构,推进多式联运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发展公铁、铁水等联运模式,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强物流运输组织管理,探索多式联运“一单制”。支持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鼓励发展智慧仓储、智慧运输,推动建立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制度。

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商贸企业绿色升级,培育一批绿色流通主体。在出行、住宿、信息服务、会展等领域培育一批共享经济龙头企业,鼓励和规范闲置资源交易。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实施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推进会展业绿色发展,推动办展设施循环使用。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在商品零售、酒店、餐饮、会展、电商快递等领域,逐步禁止或限制使用部分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有序发展出行、住宿等领域共享经济,规范发展闲置资源交易。

四、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

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将废旧物资回收相关设施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障用地需求,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回收网络,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放宽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城、进小区限制并规范管理,保障合理路权。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协同。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模式,推动快递包装可循环、可降解、易回收。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回收网络,推动城乡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体系一体化发展。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依托销售服务网络,开展废旧物资回收。落实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规定,加强汽车生产、进口、销售、登记、维修、二手车交易、报废、关键零部件流向等信息互联互通和交互共享。规范发展二手商品市场,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

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 化、清洁化利用,引导再生资源产业企业在静脉产业园等基地内规模化、集聚化发展。实施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废旧手机、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报废船舶、废铅蓄电池等拆解利用企业规范管理和环境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整治力度,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专栏4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示范工程

1)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建设。依托有条件的商户、社区物业和社会组织等配置统一的标识和回收设施建设回收站点。合理布局建设废旧物资转运场所,配备集中的污染防护设施,建立安全、高效、环保的物流系统。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2)废旧物资再生利用行动。依托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布局建设一批废旧家电拆解、报废汽车拆解、废旧轮胎和废旧塑料利用等项目,提升规模化利用水平。

3)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试点。统筹布局城市废旧物资回收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推进城市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引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集聚发展。

完善低值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完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泥和建筑垃圾等低值废弃物的收运体系,杜绝运输处理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推进静脉产业园提质发展,提高餐厨垃圾收集率,有序进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布局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生活垃圾焚烧炉协同处置其他低值废弃物。推进厨余垃圾、园林废弃物、污水厂污泥等低值有机废物的统筹协同处置。合理布局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推进生产生活系统循环链接。积极利用余热余压资源,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推动能源梯级利用。支持实施工业企业余热暖民工程, 集中回收电力、钢铁、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低品位余热资源用于供热。加强再生水、雨水、矿井水和苦咸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统筹利用好再生水、雨水等用于农业灌溉和生态景观。推动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 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

专栏5  静脉产业园提质发展工程

以静脉产业园为重点,加快建设核心功能+协同产业重点项目,形成一批产业耦合链接、废弃物集中处置的循环经济特色园区。

1)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依托生活垃圾焚烧装置,采用定点回收-收集转运-预热处理(油脂分离)-废渣协同焚烧工艺技术路线,建设餐厨垃圾协同处置项目。

2)城市污泥资源化利用。鼓励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因地制宜选择污泥干化+协同焚烧厌氧消化+协同焚烧厌氧消化+营养土模式建设城市污泥处置项目。

3)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的应用,以及将建筑垃圾用于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不断提高利用质量、扩大资源化利用规模。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骨干企业,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开发、应用与集成。

4)危废(医废)集中处置。引导新建区域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入驻静脉产业园。鼓励既有医疗废物处置项目改造搬迁入静脉产业园。

五、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循环经济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引导全民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和低碳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全社会资源节约意识。认真做好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以及节能宣传月、低碳日、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等主题宣传活动。发挥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型媒体传播优势,积极引导绿色消费主流价值观,强化资源环境市情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曝光反面事例,倡导理性消费与健康消费,反对铺张浪费和攀比消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推行绿色生活方式。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倡导绿色出行、文明用餐、节俭消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规模。

专栏6 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专项行动

1)科学合理推进塑料污染源头减量,严格禁止生产超薄农用地膜、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产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鼓励公众减少使用、循环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2)因地制宜推广可降解塑料,规范应用和处置。加强塑料垃圾末端回收和再生利用,减少塑料垃圾填埋量。

3)实施快递包装绿色转型。鼓励包装生产、电商、快递等上下游企业建立产业联盟,支持建立快递包装产品合格供应商制度,推动生产企业自觉开展包装减量化。引导电商、快递企业与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合作设立可循环快递包装协议回收点,投放可循环快递包装的专业化回收设施。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引导新建、改(扩)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行,综合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建设分布式发电、供暖(制冷)系统,鼓励和支持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BIPV)应用和推广,不断提高绿色建筑比例,推广零碳示范建筑;推广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住宅,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 推动装配化装修,加快推行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

专栏7 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1)装配式建筑示范。结合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城市综合管廊、特色小镇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易地搬迁及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安置工程等,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推广应用,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工作,推进农村地区轻钢结构、混合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发展,鼓励特色地区及景区用房推广现代木结构装配式建筑。

(2)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在重点区域、重点项目中,结合清洁取暖新建建筑能效提升,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实践近零能耗建筑,打造超低能耗建筑示范片区。对学校、医院、图书馆等公益性建筑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化改造试点示范。

全面推广绿色出行。加强和完善铁路、道路客运、航运与城市公共交通相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及管理,建设零换乘交通枢纽,实现各种交通方式有机衔接。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网络融合衔接,加快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在旅游景区逐步推行节假日车辆驶入及停泊预约制,发展景区公交、旅游巴士等多种方式。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加大节能和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机制。充分发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循环经济发展协调会议,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明确任务分工,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全面提升管理实效与质量。

二、健全体制机制

健全循环经济政策体系。加快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 场主体,推进工业环境治理、城乡环境治理和环境公用设施、生态修复和保护以及咨询服务市场建设。落实污水、固体废弃物处置收费政策,探索建立农村地区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付费制度。

完善标准化体系建设。贯彻实施循环发展评价、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验收等相关评价标准和规范,鼓励企业建立从产品设计、生产、包装到流通、销售全过程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推动循环经济相关标准实施应用。

推进投融资机制创新。鼓励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对技术先进、带动支撑作用强的重大循环经济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绿色消费信贷业务。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建立企业绿色发展水平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贷款联动机制,积极发展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贷款。

三、推动技术创新

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对企业开展绿色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技术研发平台建设,聚集优势力量和创新要素,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先进技术,重点组织开发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再生资源和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绿色再制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等,提高循环经济技术支撑能力和创新能力。

搭建技术创新平台。支持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产业园区等力量建立市场化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支持绿色技术创新装备和重点新材料推广应用。引导各类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地方创投基金等支持循环经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

四、强化行业监管

严格执行节能环保准入制度,依法加强对矿产资源集约利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拆解处理等行为,加大查处和惩罚力度。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严格查处可降解塑料虚标、伪标等行为。严厉查处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拆解处理造成的二次污染。加大对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企业废物排放和处置监督管理。

五、加快能力建设

加大绿色技术创新人才培育力度,鼓励市内高校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加强循环经济学科建设。落实省、市人才创新创业扶持奖励政策,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加强我市与市外循环经济人才交流、项目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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