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市监〔2024〕51号
- 索引号
- 00545225x/2024-00016
- 发布日期
- 2024-12-23
- 主题分类
- 知识产权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创新创造,经市局党组研究同意,按照《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平政办〔2021〕29号)相关规定,决定对2023年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河南五星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天晟电气有限公司、河南平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企业,每家企业各奖补贰拾万元;对2023年认定为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平顶山市神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每家企业各奖补壹拾万元。
按照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知〔2017〕63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2〕55号)和市局《关于开展专利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平市监〔2024〕47号)相关规定,决定对平顶山学院申报的“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移转化奖补项目”,奖补拾贰万元;对河南中谨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申报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奖补拾捌万元;对河南五星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奖补项目”,奖补伍万元;对平顶山天晟电气有限公司申报的“专利导航奖补项目”,奖补伍万元;对舞钢神州重工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申报的“专利导航奖补项目”,奖补伍万元;对郑州市邦成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申报的“专利转化开展宣传、分析、培训、服务工作奖补项目”,奖补贰万元;对平顶山市平科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申报的“专利转化开展宣传、分析、培训、服务工作奖补项目”,奖补叁万元。
希望获得奖补资金的单位,充分发挥示范作用,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二十大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有关单位、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要以此为榜样,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能力,为加快我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