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维护管理。

(二)负责拟订全市统计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负责重大案件查处,组织协调跨区域执法工作,负责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市级统计行政部门履行的其他执法职责,监督指导县(市、区)统计行政执法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完善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配合河南省统计局核算全市生产总值,组织核算各县(市、区)生产总值,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劳动工资、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人口、劳动工资、科技、企业创新、文化产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信息传输、财政金融税收、旅游、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组织实施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七)组织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依法审批市级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市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十)协助县(市、区)管理统计局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监督管理各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和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一)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县(市、区)及市政府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县(市、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姓名 职务
张华平 党组书记、局长
赵幸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付领 党组成员、河南省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平顶山分队队长
刘瑞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朝营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冬芹 二级调研员
党自明 市统计保障中心党总支书记
马琳 市统计保障中心主任
傅强 市经济社会调查队队长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卫、保密、档案管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整理和报送统计政务信息,督促检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协调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基本建设工作;管理全市统计事业经费和财政拨款的基本建设投资;负责机关会计核算及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全市统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法规和执法监督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研究全市统计体制改革及统计工作发展规划,起草重要的统计工作文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协调依法行政工作,指导部门和地方统计法治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负责重大案件查处,组织协调跨区域执法工作,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监督指导县(市、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涉外调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负责统计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服务等相关工作,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三)综合统计核算科(监测评价科)。监测预警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和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编发国民经济资料和统计年鉴。组织落实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生产总值;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市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组织开展对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组织制定有关监测和评价考核方案;参与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对县(市、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重要专门事项的评价考核,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农业农村统计科。组织开展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工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能源和生态统计科。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投资统计科。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八)贸易外经服务业统计科。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旅游等统计数据;组织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服务业数据;配合计算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九)社会人口就业统计科。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人口与城镇化调查、企业用工调查、劳动工资统计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科技研发、社会发展、文化产业、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人事教育科。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协助县(市、区)管理统计局局长有关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队伍建设;负责外事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各科室联系方式
科室 办公电话 房间号
办公室 2639966 205
法规和执法监督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2639958 305
综合统计核算科(监测评价科) 2639976 311
农业农村统计科 2639985 315
工业统计科 2639956 209
能源和生态统计科 2639973 307
投资统计科 2639953 303
贸易外经服务业统计科 2639759 418
社会人口就业统计科 2639962 419
人事教育科 2639980 211
机关党委 2639967 406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2639986 103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0375-2639966
tjj.pds.gov.cn
平顶山市新城区公正路北段统计大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