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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13 来源: 浏览量:

平顶山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与指导下,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意义,立足河南“三农”工作实际,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学法普法工作落实。一是落实党组班子学法制度。紧盯“关键少数”,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并完善《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平顶山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共性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二是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将法律知识学习作为理论学习重要内容之一,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网上公共法律知识学习考核和局机关组织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2024年,组织开展农业政策法规集中培训2次,组织青年干部线上旁听庭审1次,农业农村系统农业法治专题培训1次。三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送法下乡”活动。结合农业农村系统工作实际,抓住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农民丰收节等时间节点,利用各类普法平台和阵地,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思维理念。四是深入开展“精准普法强基层”活动。结合入村帮扶活动,与留守老人进行座谈交流,了解他们在法律方面有什么难题需要解决,在送去关怀慰问的同时,向留守老人讲解防电信诈骗、反邪教及安全等相关方面的知识。2024年,为“三留守”人员发放法律宣传单页300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2人次。

(二)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推进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照衔接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及时维护调整事项管理系统。以行政审批服务为“小切口”,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监督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加强对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窗口的工作指导,切实提升县级涉农窗口办件能力,加强属地办理、就近办理的工作理念,切实让群众感受到便捷高效。二是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积极推动落实审批服务的“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贯彻落实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做到审批服务窗口、事项、人员、系统、环节“应进必进”,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根据部门岗位调整,对窗口首席代表及时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我局政务服务事项的环节、人员安排。2024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42个。三是持续推进精准高效监管模式。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原则,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2024年“一业同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以达到避免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率、减少扰企扰民目标。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大幅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抽查频次,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加大抽查频次,同时列入专项整治重点监管对象,共确定各级各类抽查主体共124家,目前所有抽查检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并进行了公示。四是持续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宣传推广工作,开展2024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平顶山)系列活动和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重点对限制企业自主迁移、妨碍市场公平准入和构筑自我“小循环”的规定和做法进行排查,经查,我局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及时传达学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相关文件,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依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认真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二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把关作用,聘请执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对我局相关文件草案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相关文件制作程序规范、内容合法合理,充分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4年,法律顾问代理民事诉讼1起,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4份,起草、送达律师函1份,审查、起草、修改各类民事行政合同40余件,法律咨询服务60余次。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内容合法合理。

(四)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能力,全面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开展《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手册》编写和使用工作,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二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按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经查,市、县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工作中不存在此类问题。三是持续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严格落实《河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和《平顶山市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工作方案》,加强公共法律知识、涉农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学习,开展案件交流、案卷评查和执法模拟演练活动,选派技术骨干参加2024年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比武竞技和第四届全市服务型执法比武活动。2024年,市、县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培训班47次,培训执法人员1569人次。四是着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2024年,全市各级出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95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750余车次,立案119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有效震慑了涉农违法行为。五是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持续深入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把普法工作融入农业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中,结合关键时节、重要活动,面对面向群众讲解农资识假辨假和使用常识、农产品购买常识及禁渔期政策规定,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五)健全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重点领域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畅通行政执法投诉渠道,持续开展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持续下降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严格规范罚款实施活动。2024年,无因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二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定期做好政务网站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信息公开栏目发布相关信息。规定应公开、能公开的信息,都及时、主动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重点突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府预决算、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做到“全覆盖、零遗漏”。2024年,我局公示行政许可42个,行政处罚8个。三是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进行及时答复,2024年,共收到8份平顶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均已答复。

二、存在的不足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农村法治意识淡薄,普法成效有待提升;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不足,宣传缺乏多样性;三是法治宣传知晓率和覆盖面不够;四是执法人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五是执法人员力量和执法装备还不能满足执法实际工作开展需求。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农业农村普法工作。全面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日、农民丰收节、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干部学法培训工作,营造浓厚法治环境。

(二)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等工作,落实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营造更加良好的农业农村领域法治环境。

(三)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作风纪律锻炼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质。提升行政执法现代化水平,推进执法更公平、流程更透明、监督更高效。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以更加完善的执法监督机制助推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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