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114104000054525676-00000-2025-00009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顶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的公告
平顶山市旅行社、广大游客和市民朋友们:
为整治旅游行业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严厉打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问题,即日起,在我市开展旅游行业整治专项行动。为方便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现将受理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布如下,请广大群众、有关企业如实反映,提供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一、受理范围:
(一)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以及伪造、涂改
冒用、租借导游证的行为;
(二)导游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
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
(三)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拒绝履行旅游合同;
(四)以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方式,诱骗旅游者违背
自己的真实意愿,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五)以殴打、弃置、限制活动自由、恐吓、侮辱、咒骂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等消费项目;
(六)向旅游者兜售物品,向旅游者索取小费;
(七)未经旅行社同意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
二、举报方式:
24小时举报电话:12345
市文广旅局举报电话:3900306
汝州市举报电话:6862834 舞钢市举报电话:8122571
宝丰县举报电话:6528318 叶 县举报电话:6111169
郏 县举报电话:5117716 鲁山县举报电话:5092216
石龙区举报电话:2536111 举报邮箱:pdswhzf@163.com
三、注意事项:
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您在提供问题线索时,详细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我们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于被查实的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行为,我们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及旅行社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确保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025年4月9日